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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研情况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2 11:35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和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根据市人大农业委《关于开展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郴人农函〔2022〕1号)精神,县人大农业委于近期到农口系统和部分乡镇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

      1.坚持力度不减,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成立中共桂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继续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印发《桂阳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桂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压实县乡党政领导和行业部门责任。

      2.坚持标准不降,全面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继续执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保持过渡期政策稳定。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牢扎紧兜底保障网;继续实施教育帮扶,实行“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无失学无辍学;保持过渡期健康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慢病签约管理服务,制定过渡期医保政策,落实脱贫人口全面参保和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保持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开展住房安全鉴定,对危房纳入改造计划,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3.坚持初心不变,全面落实“摘帽不摘帮扶”。制定下发《关于在乡村振兴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方案》(桂驻村办【2021】4号)文件和《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联村以及驻村帮扶责任单位的通知》(桂驻村办【2021】5号)文件,持续选派68支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县级领导联村制度;制定和下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委乡振组办〔2021〕2号)保持已脱贫户原有结对帮扶,帮扶干部每年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强重点监测户的结对帮扶,对重点监测的“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安排县处级领导、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结对帮扶。着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狠下功夫,全力防止返贫,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4.坚持靶心不散,全面落实“摘帽不摘监管”。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致贫返贫风险防控力度,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对已脱贫户和困难群众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预警,发现返贫风险及时采取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户不返贫。全面加强对22个乡镇(街道)的督查和指导,不定期通过入户调查、走访群众等进行督导,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

       制定和下发了《桂阳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桂振局发〔2021〕11号)、《中共桂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桂阳县使用“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委乡振组〔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桂阳县防止返贫监测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桂振局发〔2021〕12号)等文件。完善了《桂阳县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制作防贫监测帮扶手册和防贫监测工作日志,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精细精准的过程管理。

       1.开展集中排查,确保“应纳尽纳”。一方面通过涉贫领域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大整改和对全县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核实核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困难家庭对象的底子,掌握贫困对象的全面情况,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另一方面通过入户核实信息采集,对监测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即家庭人均纯收入6500 元为基准线(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标准),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纳入监测,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

      2.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动态监测体系。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设定监测对象和监测标准,明确监测对象、监测范围、严格监测程序,通过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对接,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动态监测体系。通过平台定期推送预警信息,快速发现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更新防止返贫和新生贫困的预警台账。通过高效高质管理好国扶系统和省平台,国扶系统问题数据及时清零;省平台数据签收率、核处率100%,风险清除率100%,无逾期现象。

      3.开展帮扶工作,确保“应帮尽帮”。制定和下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桂委乡振组办〔2021〕2号)保持已脱贫户原有结对帮扶,帮扶干部每年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强重点监测户的结对帮扶,对重点监测的“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安排县处级领导、县直机关单位负责人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结对帮扶,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针对性帮扶。

       (三)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情况

       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识别管理,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

       1.提高低保救助标准。贯彻落实《桂阳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按省市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00元每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4600元每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2.继续开展低收入人群长效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稳定,持续开展长效帮扶,加强重点对象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主动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人员,经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实施精准救助。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落实《桂阳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实施细则》,准确核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截止2021年10月,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3367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51人,发放1416.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9627人,发放5323.3万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528人,发放280.3万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4133人,发放2308.09万元,临时救助2716人,发放239.77万元。

      (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情况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盯紧控辍保学、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健全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长效。

       1.巩固拓展教育帮扶成果。

       一是控辍保学。对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通过劝学或送教上门等方式,防止失学或辍学。为巩固和规范全县残疾少儿送教上门工作,出台了(桂教通【2021】146号)《关于成立桂阳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桂教小组秘通【2021】3号)《关于成立桂阳县特殊教育专项小组的通知》。2021年春季学期有263名重度残疾儿童、秋季学期有217名重度残疾儿童持续实行送教上门教学,根据残疾儿童身体、心理、认知等状况实行“一人一案”,安排教师每月不少于二次的送教上门活动,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实施精准教育帮扶。继续保持教育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低保、特困、残疾、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共21594人次,874万元。

       三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2021年足额发放春、秋学期补助,共补助1521人次,228.15万元 。

       2.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

       一是继续实施慢病签约服务。制定下达了《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实施脱贫人口慢病签约服务,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全县脱贫人口四类慢病签约人数为6359人,签约率、签约服务率均达到100%。

       二是三重医疗保障平稳过渡。联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逐步引导困难群众医保待遇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平稳过渡,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人员的大病保险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三是继续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从而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医保待遇应享尽享。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全县困难群众有36649人次(住院和特殊门诊)享受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总补偿金额16111.0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补偿36624人次,补偿11965.3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5065人次,补偿1302.12万元;医疗救助补偿31161人次,补偿1924.7万元。

       四是实施参保分类资助。继续加大财政资助力度,对全县困难群众参保进行分类资助,确保困难群众“不漏一户、不少一人”。2021年度全额(280元/人)资助脱贫户29767人、特困人员4167人、重度残疾人员9150人、优抚对象4993人等的参保款,共计1346.15万元;定额(140元/人)资助边缘户1605人的参保款22.47万元;定额(110元/人)资助农村低保户6729人的参保款74.01万元。

       五是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待遇普惠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六是实施医保兜底保障。对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合规费用按100%报销,对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合规费用按70%报销,对返贫致贫人员医疗救助合规费用按50%报销。实行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

      3.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11月启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数据录入153784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878户乡镇(街道)上报疑似危房作出鉴定,对符合危改政策的及时纳入。2021年8月份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乡镇(街道)12月底完成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确保房屋质量安全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对符合危改政策的及时纳入。

       二是深化自检成果。以全国综合性的自然灾害摸底调查为契机,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房屋建筑普查,加强人员统筹,抓准时间节点,分组进行普查。

      三是精准实施危房改造。2021年我县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成果,对照我县监测对象花名册,出台了《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纳入90户农村低收入人群C、D级危房进行危房改造,现已全部完成,危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确保全县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成果。2022年通过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共计上报365户低收入人群疑似危房花名册,即将开展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房屋进行实施危房改造。

       4.巩固拓展农村供水成果。

       我县自2005年以来,累计投入农村安全饮水资金2.61亿元,其中中省1.78亿元。新建、改建、扩建供水人口2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781处,解决农村饮水人口68.76万人,其中千吨万人水厂14处,千人以上水厂117处,千人以下工程650处,20个乡镇、街道都建成了不同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白水、莲塘、塘市、桥市、欧阳海等乡镇一些偏远村组也通过接山泉水、打井等方式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全县3044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安全饮水有保障。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04%以上,农村群众从“喝水难”到“有水喝”到“喝安全水”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经向中省争取立项支持,下达了农村饮水维修省级财政奖补182万元,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145处,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人口18.17万人,目前已全部完成。

       (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

        持续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帮扶 20 条措施”为切入点,进一步理顺安置区类型、规模和特点,全面摸清底数,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十三五”时期,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61户1614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购房安置点3个,总户数73户,总人数257人;分散安置总户数388户、总人数1357人,2017年全部实现搬迁入住,去年实现贫困退出验收。

       1.扶持政策稳民心。我县制定了《桂阳县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方案》,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一方面确保就近就业,另一方面确保有收入来源,去年年底发放给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分红款28万元,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民心稳定。出台了《桂阳县关于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桂阳县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为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制定了政策保障。

        2.产业扶持促发展。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对分散自建安置搬迁户依托已有的生产资料,以支持农业发展为主。鼓励易地扶贫搬迁户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及加工产业。截止今年2月底,自主发展产业294户计1069人。

      3.就业帮扶重引导。一方面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与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安排搬迁户就近就业,2022年2月底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人口26人。另一方面利用结余资金安排就业培训,培训人数达130人次。截止今年2月底,全县外出务工人数345户计486人。3个小集中安置点(6户以上)共安排公益岗位9个。

       4.降低生活成本。根据后续扶持措施,主抓“微菜园”建设,特别是购房安置集中点的“微菜园”建设,截止今年2月,我县为搬迁群众在附近租赁菜地,每户30-50平方米,“微菜园”建设有效降低了搬迁群众的生活成本。

      5.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搬迁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特别是购房安置集中点,我们大力完善安置点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等设施,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便民服务点、农贸市场等就近方便,日常健身娱乐、文化设施齐全,同时配备了专业的消防器材。

      6.加强社区治理,促进社区融入。3个安置点均已纳入社区管理,成立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人员、场所配备完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文明创建以及日常住房质量保障都纳入日常管理,制度健全。

     (六)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桂阳县始终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尽锐出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下沉基层一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截止到2021年12月,68个派驻工作队共为驻村争取产业项目91个、资金1300余万元,带动1.3万农户实现增收致富,让乡村振兴实现了“提档加速”。

       1.加强待遇鼓足干劲。明确选派单位发放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时,要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倾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按高出单位人平30%发放,称职(合格)等次的高出10%发放。

       2.周报机制压实责任。创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周报制,要求每周五按时报送周报表,填写工作队员实际驻村情况,帮扶责任单位领导、干部到村指导走访情况及工作队周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成效实。

       3.“退职”干部发挥余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智慧、才能、领导优势,10名未退休的正科级以上原党政“一把手”主动加入驻村工作队伍担任驻村第一书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驻村队伍有待优化。驻村工作队员平均年纪偏大,35岁以下年轻队员相对较少。驻村工作队在自动化办公,工作创新,思维拓展,宣传推介等方面有所不足。如,少部分工作队有两三名队员,但是上报个材料发邮箱都不会;又比如,很多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做了大量特色工作,既不愿意写宣传报道,也不愿意上报驻村办和乡村振兴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中选拔使用干部的力度不够大。如,2021年只在“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选拔重用了5名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平时提拔重用较少。

       (二)行业部门缺乏联动。一是部门信息未能实现全部共享,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难。社会救助工作所需信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我县虽然在县民政局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由于相关部门出于保密需要,不便提供居民相关信息,导致救助管理部门无法从相关单位提取相关数据资料,不能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财产动态变化。面对救助对象数量大、涉及面广、核对工作难的现状,对有收入来源和有重大财产的对象享受低保救助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经济状况掌握相对滞后,低保对象动态管理难。二是全县残疾人数据信息存在许多出入,大部分没有正确的联系方式,有的没有家庭住址,有的死亡未及时注销,造成送教对象摸底及入学安置有困难。三是特殊人群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特殊人群参保名单是由各部门(残联、卫健、民政、乡村振兴局、退伍军人事务部)提供,且名单是动态调整的,目前存在未及时发给医保部门共享,造成部分特殊人群未及时进行个人属性维护和参保。四是部分参保群众因突发的重病、大病,可能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而这些患者未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出院结算时不能够享受监测户“一站式”医保待遇。

      (三)医保基金征缴有难度。目前由于特殊人群参保资助政策变化,脱贫户不再享受财政资助参保政策,低保户和监测户只享受50%财政资助参保政策,部分特殊人群对参保资助政策变化难以接受,特别是平时不就医的特殊人群更加难以理解,尤其对较贫困的家庭经济负担冲击较大,导致部分特殊人群选择性参保,不但增加了基层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征缴医保基金工作的难度,而且影响城居医保可持续发展。

      (四)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有短板。一是产业基础薄弱。发展产业条件较差,我县山大沟深,耕地少、分布散,气候垂直差异大,各类经营主体带动发展特色产业整体规模小,农产品种类多、品质好,但数量少,难以形成规模,闯市场能力弱。深加工龙头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龙头”还没有舞起来。二是就业创业有困难。调研了解到,搬迁群众就业大体分为三类:一类外出务工。青壮年劳动力大多选择外出务工。收入比较高,平均月工资能达到4000元左右,形成较为稳定的群体。进厂、进建筑工地、绿化、餐饮服务者居多。第二类进社区工厂。家庭妇女为主,一方面照顾孩子上学、照顾老人生活,一方面进厂挣些收入。但社区工厂工资比较低,吸引力不足。第三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这类人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人和体力智力比较弱的人,不能外出务工、社区工厂也去不了,就在家劳动。三是集中安置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有待加强。目前,搬迁群众的土地、林地仍在原籍,人、房在社区,受原籍(村委会)和迁入地(社区)“双重管理”,导致搬迁户回原籍办事不方便。同时,新社区人口大幅增加,管理人员不足,办公经费紧张,工资报酬有缺口,管理难度加大。四是搬迁群众融入困难。一方面致富增收渠道变窄。部分搬迁群众只能搞种植、养殖,搬迁后白天在原居住地发展生产,晚上回到安置点,路途远了,更不方便了,艰辛而苦恼,短期内很难融入城镇生活。一些年老体弱的老人,低收入难适应新生活环境。另一方面缺少生产用房。搬迁群众发展传统种养殖业,没有生产用房,农具、种收物品无处放,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困难。最后对社区生活还不习惯。过去单家独户住惯了,突然上楼,很多习惯还改不过来。

      (五)农村饮水运行管理难到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普遍存在管网长,农民用水量偏少,时常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维护难度大。所收水费只能满足抽水电费及管理人员工资支出。没有配套管理费用作保障,仅靠收取农户水费难以确保长期良性运行。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安全饮水资金支持力度。我县“十四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总投资23.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城乡供水一体化。我县“十四五”期间将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和配置能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梯次发展布局,有序推进各类村庄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

       (二)稳妥实施过渡期的主要帮扶政策。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够强,稳定帮扶政策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建议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好调整的节凑、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以示范引领,做好示范区域建设。选择部分乡镇作为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域,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三)完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力量推进,需要各相关部门从政策、项目和资金进一步整合推动。二是完善数据共享。用活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两个平台,做到线上预警和线下核处无缝衔接;建好“信息比对”数据库,明确12个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职责清单,实现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三是压紧压实部门责任。要盯住未落实的事,严格按照“1、3、7”工作要求(交办的事项1天内必须研究、能落实的3天内报结果、3天内不能落实的,7天内报阶段落实情况),抓紧抓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直到把各项工作落实好;要问责不落实的“官”。由于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落实的,要严格追责问责;要激励善落实的人。让干事的人有舞台,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的人上领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