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久正率队督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20220016号)办理情况。
在督办座谈会上,刘久正认真听取了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等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领衔提出该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作点评发言,并对下一步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刘久正对各承办单位前期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深入分析研究我县未成年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扎实有力的行动,着眼长远解决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政府要加强协调调度,理顺部门职责任务,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会商联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把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网织密、筑牢,用心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以常态化的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刘久正强调,人大代表对政府及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水平,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满意、过程满意、结果满意。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督办机制,通过多形式、常态化的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见实效、达目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小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元清参加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