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桂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启动北腾湖片区开发项目的议案》。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和县十八届人大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安排,根据《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会前组织县人大财经委进行了调查研究,会上分成两个组进行认真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原则同意《桂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启动北腾湖片区开发项目的议案》,由县政府实施北腾湖片区开发项目。
二、原则同意《桂阳县北腾湖片区开发项目工作方案》。为处理龙潭东路建设的遗留问题,提高城市建设品位,北腾湖片区开发内容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内容为开发用地320亩、处理原龙潭东路建设遗留问题需安置40户村民、北腾湖片区三条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学校建设由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二期北腾湖片区整体拆迁开发公园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启动。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力度。县财政要保障好北腾湖片区开发的征地报批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确因财政资金困难,房地产市场行情不稳定,为保障北腾湖片区开发成功,原则同意县政府提议,北腾湖片区开发的征地拆迁报批资金可以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进社会资本。
四、北腾湖片区的开发不得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