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10:51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数: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根据中共桂阳县委常委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纪要,会议对县、乡人大干部配备问题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等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决定。会议按照《代表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参照其他县市区做法,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如下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级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贴经费和培训费下拨到县人大机关统一管理,代表经费一部分留作代表活动集体使用,一部分根据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据实补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贴经费、培训费以及平台建设维护经费下拨到乡镇,代表经费一部分留作代表活动集体使用,一部分根据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据实补贴。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实行年终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项目预算787.7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主要用于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发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原乡镇(街道)和人民群众意见所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等。2022年桂阳县有驻桂省人大代表3人,驻桂市人大代表62人,县人大代表320人、乡镇人大代表1369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提高人大代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更好的履行其代表职责,确保桂阳县各级人大代表正确履职、合理履职、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预算787.76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747.27,到位率为94.9%。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底,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实际支出747.27万元,拨到乡镇资金711.88万元,机关支出35.39万,支出实现率为94.9%。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发放、代表培训费和代表活动经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2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社会效益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经费支出,提升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以及工作效率,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和提案水平,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更加密切了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推进了人大代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维护法治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通过走访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为98%以上。为保障县乡两级代表工作正常运转,我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各级人大保障经费787.76万元4月拨付2021年1-10月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补贴176.54万元到各乡镇(街道),5月拨付2021年9-12月及2022年全年县乡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乡经费535.34万元到各乡镇(街道),合计共711.88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该表指标设置仍有不科学、不细致的地方,影响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

2、预算执行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预算资金为787.76万元,实际支付资金747.27万元,机关财政支出代表工作保障经费35.39万,拨付到乡镇资金711.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9%,预算执行率良好。

五、有关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项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照《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和《桂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桂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修订《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从项目实施、管理、监督等方面予以制度约束,规范支出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我单位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资金支出关口,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报销各项费用,加强对支出的审核管理,严防超标准列支各项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度人大专题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1人,2022年12月末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35人。

(二)项目单位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备案。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中代表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概况

2022年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用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大专题调研、视察、监督、人大公报印刷费,县乡人大业务培训、人民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经费,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维护费,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维护费,乡镇人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2022年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1万元,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底,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59.3万元,支出实现率为79%。主要用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大专题调研、视察、监督,公报印刷等。其中乡镇人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因财政资金困难未及时分配到各乡镇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2年度人大专题工作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我办组织和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专题调研、代表视察39次。开展“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专题调研,推动县政府迅速盘活舂陵江镇中心医院新址,建设全县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点的启用,既避免了传染风险,缩减了工作人员,减少了财政开支,又盘活了国有闲置资源,为财政节约资金近2000万元。开展农村基础教育工作调研,以调研助推工作,全年投入966万元提质改造四里中心校等7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使农村孩子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教育。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情况调研,推动城建领域遗留问题加快化解进度,107个“问题楼盘”已化解80个,省委巡视交办900宗违法建设已处置488宗。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运行的指导意见》,按照“全覆盖、重规范、常活动、求实效”原则,全年重点优化升级11个中心联络站、25个村级联络站,形成以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为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联络站为辅的代表履职阵地体系,实现代表履职有阵地、活动有场所、群众有诉求能及时反映的良好工作效果。

项目效果绩效尤其明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事业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显示了人大的服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根据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中产出指标表述笼统,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预算执行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人大专题经费预算资金为201万元,实际支付资金15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预算执行率良好。

五、有关建议

建议我单位能够按年初预算,把项目资金合理规范运用到人大建议议案督办、工作调研中等人大专题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权、监督权、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度人大事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2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1人,2022年12月末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35人。

(二)项目单位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备案。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中代表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概况

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预算1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保障人大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强化作风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议事规则、考核机制、管理制度等,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机关建设,巩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切实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预算130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130万元,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底,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03万元,支出实现率为79%。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及代表工作事务日常运转。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2年度人大事务管理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聚焦“四个机关”新定位,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该项目实施保障了人大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专题汇报和书面请示重大事项18件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一以贯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坚决。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读书班20余次,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中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新闻宣传方式方法,桂阳人大故事先后63次在学习强国、人民之友、郴州日报等国省市主流媒体发声亮相。

(三)驰而不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执行谈话提醒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改进文风会风,常委会会议实行分组审议,直面问题建言献策,会议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年有计划地提请县委安排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合理交流7人次。

(四)多措并举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县乡人大同步建机制、补短板、促发展,制定出台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办法等制度,积极搭建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平台,不定期开展工作提示,推动乡镇(街道)人大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坚持工作联系制度,常态化指导乡镇人代会召开、依法监督履职、代表活动开展等工作,有计划邀请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外出学习考察。关心乡镇人大干部的成长,全年共有10名干部得到交流、提拔、任用。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跟县委工作步伐,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十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化一线意识,展现一线担当。领导深入一线,主任会议成员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经济建设等工作。干部干在一线,认真做好值班值守、联防联控、下沉蹲点工作,13名干部特派到四里镇安乐村、洋市镇花麦村等12个行政村,围绕四项重点任务全力以赴、闯创干拼。各级人大代表践行一线,主动投身中心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事迹。一年来,全县人大系统参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社会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5万余人次,捐献各类物资价值40万余元。

该项目资金分配较为科学合理,能充分保障人大工作的运转。资金分配时效性强,项目完成时间从2022年1月到12月,资金利用率高。项目完成数量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内容主要包括机关正常运转、人大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成绩。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该表指标设置仍有不科学、不细致的地方,影响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

2、预算执行方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预算资金为13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1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预算执行率一般,主要由于财政资金额度不足,年底还有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五、有关建议

建议我单位能够按年初预算,把人大事务管理项目资金合理规范运用,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的履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职责,确保桂阳县委常委会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促使人大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