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0年,桂阳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至2025年,是我县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争创“全国百强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桂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全力推动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围绕推动桂阳高质量发展,深入宣传有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围绕发展和安全主题,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桂阳建设,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三、突出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学习宣传,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深化“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家庭”,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农村留守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结合不同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将依法治理与文明实践、法治创建、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效果导向,注重分层分类,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
六、立足地方特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精心打造一批融入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体现公众需求和桂阳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桂阳特色普法文化品牌,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的深度融合。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七、加强组织实施,健全普法责任制和保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完善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各级各部门落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平安桂阳和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考核范畴,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切实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