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年各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0 15:54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常委会        点击数: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根据中共桂阳县委常委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纪要,会议对县、乡人大干部配备问题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等进行了研究并做出了决定。会议按照《代表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参照其他县市区做法,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如下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

县级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贴经费和培训费下拨到县人大机关统一管理,代表经费一部分留作代表活动集体使用,一部分根据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据实补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贴经费、培训费以及平台建设维护经费下拨到乡镇,代表经费一部分留作代表活动集体使用,一部分根据代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按程序审批,据实补贴。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实行年终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项目预算624.2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主要用于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履职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发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原乡镇(街道)和人民群众意见所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的补贴等。2021年桂阳县有驻桂省人大代表3人,驻桂市人大代表62人,县人大代表318人、乡镇人大代表1370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活动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提高人大代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更好的履行其代表职责,确保桂阳县各级人大代表正确履职、合理履职、依法履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预算624.24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223.54,到位率为35.8%。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底,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经费实际支出196.13万元,拨到乡镇资金176.54,机关支出20.19万,支出实现率为87.7%。主要用于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发放和代表培训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1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社会效益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经费支出,提升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以及工作效率,提高了人大代表工作和提案水平,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新时期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更加密切了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推进了人大代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公平正义、维护法治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通过走访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为98%以上。2021年,我办组织和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8次,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23次。为促进新任县、乡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组成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各委室主任为组长的8个工作组,下沉到乡镇开展对318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指导乡镇做好1370名乡镇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充分利用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机会,积极邀请资深人大工作者为县人大代表进行集中授课培训。围绕推动桂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组织部分驻桂市六届人大代表赴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调研,为市人代会建议意见提出工作打好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中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值填写为“完成上级人大和本级人大开展的各类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该指标表述笼统,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预算执行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预算资金为624.24万元,由于县财政给予额度缺口较大,实际支付资金196.13万元,机关财政支出代表工作保障经费20.19万,拨付到乡镇资金176.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1.4%,预算执行率较差。

五、有关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

2、建立健全项目制度。我单位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管理、监督等方面予以制度约束,规范支出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我单位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资金支出关口,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报销各项费用,加强对支出的审核管理,严防超标准列支各项费用。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度人大专题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1人,2021年12月末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34人。

(二)项目单位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备案。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中代表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概况

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用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大专题调研、视察、监督、人大公报印刷费,县乡人大业务培训、人民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经费,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维护费,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维护费,乡镇人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预算20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0万元,到位率为94.5%。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底,人大专题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出33.85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7.8%。主要用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大专题调研、视察、监督,公报印刷等。其中乡镇人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费因财政资金困难未及时分配到各乡镇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1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有序接受、登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一年来,共接受并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未发现有违反宪法和上位法的情况;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全年共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9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提出修改意见37条;配合市人大来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3次,提出建议意见13条;开展“安全生产行”监督工作,推动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开展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跟踪督促政府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调研,跟踪督办“应对公共安全”和“城乡医保”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集中视察黑臭水体治理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等14个现场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认真抓好《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督促全县乡镇向乡镇人代会报告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全年共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1个,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8次,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23次,为推动桂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项目效果绩效尤其明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事业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显示了人大的服务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方面

根据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表中产出指标表述笼统,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预算执行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预算资金为201万元,实际支付资金33.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6.8%,预算执行率较差。

五、有关建议

建议我单位能够按年初预算,把项目资金合理规范运用到人大建议议案督办、工作调研中等人大专题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权、监督权、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人民之家”、“代表之家”。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度人大事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下设9个机构分别为:2个工作委员会即人大办(信访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即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1人,2021年12月末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34人

(二)项目单位基本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县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遵照执行。2、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5、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工作的重大事项。7、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民人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备案。9、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事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中代表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概况

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预算1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保障人大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强化作风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议事规则、考核机制、管理制度等,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机关建设,巩固文明单位、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切实做好信访监督工作。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预算130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130万元,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底,人大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24.8万元,支出实现率为96%。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日常运转。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对2021年度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的支出实施保障了人大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大局意识,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代表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同志主持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得到充分肯定,常委会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和全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人大机关被中央五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8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全年开展创文巩卫网格帮扶志愿活动300余人次,慰问联系脱贫户90余人,深入企业调研帮扶3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20余个,并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有效推进了全县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县委要求,做好两会、国庆特护期信访维稳相关工作。全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到信访局接访20余人次,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1件次30人次,其中办理市人大信访办转办交办信访件3件,通过耐心细致做工作,信访息访多件。提高对工作的预测性,强化超前服务意识,注重抓早、抓紧、抓实,全年为2次代表大会、8次常委会、15次主任会和24次常委会党组会议、14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提供了各项会务准备和服务工作,保证了会议的顺利召开。紧紧扭住“四个机关”这一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加强办公室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公室工作能力和服务机关水平。

项目资金分配较为科学合理,能充分保障人大工作的运转。资金分配时效性强,项目完成时间从2021年1月到12月,资金利用率高。项目完成数量基本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内容主要包括机关正常运转、全市人大工作名列前茅,机关工作成绩显著。

四、有关建议

建议我单位通过为人大事务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与服务,实现“保运转”的基本目标,提高人大代表政治能力、组织能力,更好的履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职责,确保桂阳县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促使人大工作高质量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度人大会议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人大会议经费项目预算136万元,其中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预算46.2万元,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89.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主要用途:保障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召开、闭幕。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成功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和桂阳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使社会公众和代表满意度高,维护社会稳定,促使全县发展。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部门项目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人大会议经费项目预算136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资金136万元,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底,人大会议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36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主要用于人大会议举办的资料印刷费、代表住宿费、伙食费、租车费、场地费等各项开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人大机关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政财政规定执行。保证该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做到公正、透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乡镇人大平台建设维护、各级人大代表培训、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贴等方面。资金支出按照《桂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桂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审核支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该项目设置专属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基本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不定期查看项目实施的相关凭证、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资金投入数据,分析数据关系,核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1、社会效益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经费支出,为人大会议的顺利召开保驾护航,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1年是换届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按照法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严把时间节点,严格组织程序,严格人选标准,严肃换届纪律,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完成,共选举产生318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和1370名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共109人,认真参与组织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工作,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33名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9名县政府领导班子、3名“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63名市第六届人大代表,通过了37名县第十八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部实现组织意图。未出现任何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呈现出一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通过走访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为98%以上。2021年县人大办成功举办了两次人大会议。

四、有关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

2、建立健全项目制度。我单位制定具体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实施、管理、监督等方面予以制度约束,规范支出管理。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支出管理。我单位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资金支出关口,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报销各项费用,加强对支出的审核管理,严防超标准列支各项费用。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