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久正同志的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刘建平同志的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罗邦富同志的桂阳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邝海飞同志的桂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肖小飞同志的桂阳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雷少军同志的桂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胡小军同志的桂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彭岳辉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江俊安同志为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夏红同志为桂阳县教育局局长;
李鲁同志为桂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江青同志为桂阳县司法局局长;
刘亚平同志为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南同志为桂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罗邦富同志为桂阳县商务局局长;
欧阳朝夕同志为桂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
邓敏同志为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邓富荣同志为桂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肖小飞同志为桂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志强同志为桂阳县林业局局长;
吴永平同志为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谢志国同志为桂阳县统计局局长;
刘小兵同志为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军翔同志为桂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雷少军同志为桂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肖群同志为桂阳县信访局局长;
张波同志为桂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接受:
周华、何军、欧阳育军、骆晓平辞去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职务(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李跃华、何小保、江俊安、夏红、徐剑、彭晓波辞去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现予公告。
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